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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清理整顿国家公职人员入股经营民办幼儿园的通告
2022-01-21 08:14:52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朱柯源 |          浏览量:7222

为加强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重点

(一)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开办或以任何方式与他人合办(参股)民办幼儿园;

(二)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反有关规定在民办幼儿园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国家公职人员擅自到民办幼儿园兼职取酬。

二、全面自查自纠

参与入股经营民办幼儿园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龙山县国家公职人员入股经营民办幼儿园个人报告登记表》及自查、整改情况说明,一并上报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610办公室。

三、严肃执纪问责

2022年3月1日前,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报告说明情况且彻底整改到位的,依规依纪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分。对有问题而不主动向组织说明或向组织说明问题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落实甚至变相整改、虚假整改的,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重查处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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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0743-6223039

举报邮箱:lsxqlzdgzbgs@163.com

特此通告。


龙山县清理整顿国家公职人员

入股经营民办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责编:朱柯源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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